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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室外摊点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7-06-19 点击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室外摊点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服务师生员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平安、文明校园,依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施细则》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室外摊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室外摊点界定

 

学校室外摊点是指校区内所有建筑物外(包括屋檐下)的所有摊点。

 

凡在校园摆摊设点的单位和个人,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学校将校园室外摊点管理纳入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室外摊点的管理部门是保卫处。

 

第三条 申请对象

 

1.具备合法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为师生员工提供生活类服务摆摊设点。

 

2.校外个人或单位与校内单位合作设点宣传。

 

3.校外单位为校内二级单位提供赞助而进行的设点宣传。

 

4.创业大学生。

 

第四条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或个人从保卫处网站下载《四川外国语大学设点宣传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填写好设点宣传事由,并附上由活动申请人撰写并签字或盖章的设点宣传活动方案(附件4)。

 

2.提供合法证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经宣传部、保卫处审批,签署承诺书(附件3),由保卫处划定摊点范围后才能设点经营。

 

3.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将申请表、承诺书、宣传活动方案交到保卫处存档备查。

 

4.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活动开始前需向保卫处缴纳经营保证金(1000—10000元)。若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保卫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依法依规经营的,活动结束后全额退还。

 

5.未经申报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室外摊点从事商业活动,否则保卫处将依法取缔。

 

第五条 经营时间、地点

 

1.室外摊点营业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营业时间段为每日8:00到22:00。

 

2.校内摆摊设点指定区域

 

(1)东区商业街南侧。

 

(2)西区聚源超市至印刷厂沿线空旷区域。

 

(3)西区钟楼(仅限校园文化宣传活动)。

 

(4)西区锦绣广场(若要使用其他广场,应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3.毕业生在离校前需要出售自己的旧书籍和物品的,必须在学校保卫处规定时间段和指定区域进行。校内摆摊设点统一时间段为:每年6月1日— 6月 30日 ;指定区域:聚源超市至印刷厂沿线空旷区域、锦绣广场

 

第六条 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摊位管理费、治安消防管理费。

 

2.收费标准:依据由学校党政办、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摆摊设点摊位分类及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校外单位和个人赞助我校搞设点宣传活动及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的零散摊位,学校将按摊位大小收取费用。

 

3.收费办法:宣传单位及个人在宣传活动和经营活动开始的前一天,凭保卫处开具的单据将费用缴到学校计划财务处。

 

第七条 管理要求

 

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各类合法证照资质齐全;必须规范摊位管理,符合卫生要求,专人保洁。

 

1.严禁进行涉及政治、宗教、意识形态以及“黄、赌、毒”等非法内容的宣传。

 

2.严禁超过规定时段经营。

 

3.严禁超出已核定的摊位范围、数量和规模经营。

 

4.严禁流动叫卖、散发传单、使用音响宣传等。

 

5.严禁宣传或销售食品、饮料、日用化妆品、药品、服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等。

 

6.严禁损坏校园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和校容校貌。

 

7.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防洪通道、汽车专用通道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占用的场地。

 

8.严禁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9.严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

 

第八条 违规处理

 

校园所有室外摊点经营者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文明经营,公平买卖。凡有下列情况的由保卫处进行相应的处理:

 

1.对未经保卫处许可擅自在校内摆摊设点者,立即驱逐出校园。

 

2.对不按规定范围经营,擅自扩大经营品种、出摊占道、扩大经营项目者,取缔经营资格,今后不得进入学校从事宣传活动。

 

3.对买卖不公平、经调查属实者,全额扣除保证金每次扣保证金。

 

4.上述处罚由保卫处执行,并将所扣保证金交学校计财处。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保卫处有权立即取缔;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细则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摆摊设点摊位分类及收费标准

 

附件2:四川外国语大学设点宣传申请表

 

附件3:商家经营承诺书

 

附件4:商家设点宣传活动方案模版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

 

 

摆摊设点摊位分类及收费标准

 

一、摆摊设点分类

 

(一)可经营项目类别

 

1.书籍、文具、数码产品、摄影摄像、电脑耗材、游戏拼图、生活类用品等。

 

2.金融证券、广告公司、房地产公司、通信运营商等。

 

(二)禁止项目类别

 

1.严禁销售食品、饮料、日用化妆品、药品、服装

 

2.严禁与学校教学科研相冲突的相关机构设点宣传。

 

二、收费标准

 

1.每个标准摊位( 3m x 3m 标准尺寸帐篷大小)每天收费450元。

 

2.不足1个标准摊位面积的算1个;超过1个标准摊位面积不足2个的按2个摊位面积计算。依此标准累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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