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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17 点击次数:


一、为了确保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师生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考评和奖惩制度。
二、对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其方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和证书、奖品或奖金。
三、对未认真履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隐患或火灾危害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对部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由学校保卫处组织评选,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五、对造成严重火灾危害的责任人,除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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