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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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外国语大学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17 点击次数:

 

一、加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设施的管理,是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在遭遇火险时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在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上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应当保障各自生产、办公、管理区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三、消防疏散通道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覆盖或挪作他用;
(四)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五)在消防通道、建筑物门口、消防水阀附近停放车辆和堆放其它杂物。
五、安全疏散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上报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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