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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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17 点击次数: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学生志愿者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校内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协助消防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按照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火灾预防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其中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电工、焊工、水暖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消防安全培训的形式:、

1、每年对学校新进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对在岗的教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对消防重点部门教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消防安全培训;

4、每年对社区民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每年“119”消防宣传日,进行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四)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2、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3、利用学校广播、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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